客户去营业厅办理业务却被营业厅的工作人员陈某鑫“套路”,导致客户的支付宝花呗或借呗账号被盗刷。目前,被告人陈某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鑫原系海口市某营业厅员工。2020年8月至9月,被告人陈某鑫先后四次在其工作的营业厅以办理手机业务为由,获取被害人邢某、叶某等四名被害人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后,盗刷支付宝花呗、借呗账号共计25606元。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某鑫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