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了解到,侯某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被罚没17000元。
据介绍,1月19日,万宁多部门对海南游好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万宁山根营业部进行检查,发现侯某朋组织游客报名参加旅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海南游好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万宁山根营业部于2019年11月25日停业至今。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显示,海南游好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万宁山根营业部已2019年9月开始营业,侯某朋在该营业部负责组织开展旅游业务,2019年11月25日该营业部停业至今。该营业部负责人杨某与侯某朋签订声明协议,从2019年11月25日起,侯某朋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与海南游好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万宁山根营业部无关,一切责任由侯桂朋个人承担。侯某朋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2019年12月份至今个人组织招揽多名游客报名参加旅游,并将游客交给他人组织接待安排旅游行程,获得收入2000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侯某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3月24日,侯某朋被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