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走比较近,我不知道这是逆行。”一女子驾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被三亚交警查获后这样说。4月10日10时45分许,三亚交警吉阳大队开展日常巡逻勤务时,在巡逻至迎宾路山林君悦路段时,发现一辆琼A2***2临时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正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为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三亚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拦截。
当三亚交警问及逆行原因时,该车辆驾驶人孙某迪(女,25岁)竟说:“因为我要去旁边的小区,这样走比较近,而且我不知道这是逆行。”最终,三亚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详细讲解了逆行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教育,孙某迪认识到了自己驾车逆行的危害,并向三亚交警保证以后不会再逆行,安全文明出行。
孙某迪因逆向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36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3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
三亚交警温馨提示:别做马路上的“逆行者”,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