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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教育部领导诈骗家长转校费7万元 三亚一男子被判刑并罚款

时间:2021-04-16

蔡某某谎称认识教育部门领导,可帮忙办理转学,并用女儿微信号冒充教育部门领导,编造可办理转学聊天记录诈骗黄某等人7万元。9日,记者从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子女教育一直是广大家长最关注的问题,为让子女上一所好学校,许多家长绞尽脑汁,这就给骗子可乘之机。

蔡某某是三亚市某高校工作人员,2020年5月、6月期间,蔡某某向黄某称自己认识教育部门的领导,如有小孩需要转学可以找她办理,每人要交2.5万元。为取得黄某等人的信任,蔡某某还用她女儿微信号冒充教育部门的“陈处长”,编造了她与“陈处长”关于办理孩子转学事宜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给黄某。

黄某收到蔡某某所发的聊天截图后信以为真,2020年7月,先后几次通过微信向蔡某某转账7万元,用于办理本人和朋友小孩转学。蔡某某收到款后向黄某谎称部分钱已送给“陈处长”,事实上她收款后用于打麻将等个人花销。

2020年9月开学前,看到蔡某某一直未给小孩办成转学,黄某意识到被骗后,多次要求蔡某某还钱。但蔡某某以拒接电话、谎称“陈处长”未退还等各种理由推脱。并用丈夫的手机号冒充“陈处长”给黄某发短信要求等待退钱。

2020年10月,黄某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报案。同年12月14日,蔡某某被抓获归案。2020年12月16日,蔡某某丈夫龚某某代为归还黄某7万元取得谅解。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能力帮助办理转学为由,骗取被害人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遂以诈骗罪对蔡某某提起公诉。

日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的判决。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为了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不少家长都想让孩子到好学校就读,一些骗子正是利用家长这种心理,以能帮助孩子转入名校为由骗取钱财。家长们要理性看待名校现象,不要盲目跟风择校,确有需求一定要到教育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同时,要提高甄别和防诈骗能力,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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