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海南某酒店传菜员钟某多次盗窃酒店酒柜中价值不菲的茅台酒。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钟某于2018年10月7日应聘为海南某酒店餐饮部门“传菜员”。2020年3月,因新冠肺炎疫情该酒店属于境外隔离酒店,钟某被安排到西餐厅轮班一起给隔离人员送饭。2020年3月21日、3月28日、3月30日,钟某在酒店值班时,三次从吧台门口钥匙箱中拿走酒柜钥匙,从中餐厅酒吧间酒柜中窃取了共计6瓶茅台酒(品牌:贵州茅台酒,15年,红色包装盒子,每瓶53%vol,500ml),并将六瓶茅台酒转卖他人,得款用于个人消费。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六瓶茅台酒价值共计人民币29994元。另查明,2020年5月8日20时许,被告人钟某被民警抓获。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钟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被告人钟某退赔被害单位海南某酒店经济损失299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