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了处分,组织和同事也不怎么关心我,那就干脆‘破罐子破摔’,工作随便应付就行了。”这是一些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后的内心想法。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后,如果不及时进行跟踪教育管理,很容易让这些干部“迷失方向”或“再入歧途”,从“乱作为”变成“不作为”,这种消极的“负面情绪”,也会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近年来,东方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积极探索出台《东方市干部职工回炉提升管理办法(试行)》《东方市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党纪政务处分综合效果的意见》等文件制度,建立完善受处分干部全链条教育管理机制,采取教育帮带、跟踪管理、回炉提升和重新任用等方式,切实做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后半篇”文章,帮助一批受处分干部重新登上干事创业“大舞台”,一批“反面角色”正逐渐转变为“正面典型”。
一、强化跟踪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
一是建立“教育帮带”机制。明确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作为教育管理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受处分干部的不同类型,由组织人事部门班子成员、单位“一把手”、单位班子成员分别确定作为受处分干部教育帮带责任人,对受处分干部实行常态化教育帮带,确保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内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消除其“负面情绪”和“消极思想”。各级党组织和教育帮带责任人采取定期谈心谈话、走访群众和建立帮带台账等方式,实时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各类工作和生活难题,引导转变思想,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岗位,确保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岗位,贡献力量。教育帮带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帮带责任人共开展谈心谈话教育800余次,走访群众300多人次,帮助解决各类工作生活难题30余条。二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2018年3月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核实确定272人作为集中回访对象,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组成4个专项回访组,联合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分别对市管科级干部、普通机关乡镇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受处分干部“全覆盖”回访教育活动。在回访活动中,各回访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受处分干部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对受处分干部能够深刻反思错误,化压力为动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意志消沉、消极怠工的,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其转变作风,提振工作士气;对思想抵触严重,多次谈心谈话仍不知悔改的,严厉批评教育,登记在案。集中回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4个回访组及有关单位党组织共开展回访教育272人,谈心谈话480多人次。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中回访教育结束后,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集中回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受处分干部现实表现、单位评价、民主测评和教育帮带情况等,对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受处分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主动履行帮带责任的党组织和帮带责任人、工作成效明显的受处分干部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帮带责任的党组织和帮带责任人,不担当不作为的受处分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门回访教育档案,将此次回访教育的272名受处分干部的帮带教育情况、回访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和教育转化情况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此次集中回访教育活动中,共有11名影响期满、转变明显、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加强回炉锻造教育,大力转变干部队伍作风
一是精准选定“回炉”对象。针对政治素质不过关、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作风不务实、违纪违规被处理等方面问题,细化明确了10种具体情形作为“回炉”对象人选。充分赋予各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干部和退回庸劣干部的主动权,凡主要领导发现不胜任、不适应工作的“问题干部”,均可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炉”提升建议。各级党组织提交人选建议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等部门通过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采取“大数据分析+实地了解+民主测评”的方式,对“回炉”对象初步人选执行集中联审、集体研究,个别谈话等程序,确定最终的“回炉”提升对象。“回炉”提升制度实施以来,审核确定了18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纳入“回炉”班教育,各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深入实施“回炉”教育。在充分做好前期思想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联合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教育培训,对“回炉”对象政治思想、综合素质、工作作风进行全面整顿提升。“回炉班”实行全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模式,设置了政治理论、党性修养等理论内容,创造性加入自我剖析、团队建设、心理调适等拓展内容,全方位强化“回炉”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回炉班”还专门成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班委会,通过让学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进一步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进行“回炉锻造”,倒逼不敢担当、不想作为、不抓落实的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个人履职能力,主动担当作为。三是加强实践锻炼教育。集中教育培训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人岗相适”“人尽其用”的原则,将“回炉”对象统筹安排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一线岗位进行为期1年的实践锻炼,同时进行严格的日常跟踪考核管理。实践锻炼期满后,由接收单位对“回炉提升”干部进行考核鉴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进行复核,最终的评定结果将作为干部下一步正常任用、辞退或解除聘用的重要依据。首批“回炉锻造”干部工作一段时间后,各单位纷纷反映这些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和执行力较以往相比有较大提升。“回炉锻造”模式在全市干部队伍中产生了较大的震慑力和影响力,干部主动作为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慵懒散慢拖”现象明显减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在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身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中。
三、严把重新任用关口,选准用好人民满意干部
一是严格把好“政治表现关”。坚持将受处分干部处分期间的政治表现作为重新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组织部门结合受处分干部一贯以来的政治表现、受处分以后的政治表现以及日常考核和跟踪教育管理情况,对存在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习惯“唱反调”、工作“消极怠工”、“破罐子破摔”心理严重等突出问题的干部,记录在案,不予提拔重用,并作为重点教育管理对象。对能够深刻反省自身问题,积极调整和转变工作状态,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努力消除“负面影响”,用积极向上的“正面情绪”带动他人开展工作的干部,作为重点考察推荐对象,确保推荐使用的干部都能够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履职能力,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干部问题。二是严格把好“工作实绩关”。坚持将审核关口前移,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动议干部之前,针对受处分干部的犯错性质、动机原因和轻重程度等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判,细致划分为“重新任用”“提拔重用”“不予重新任用”等3个等次,确保推荐使用的干部有理有据,既不搞“一棍子打死”,也不搞纪律“松绑”。将干部处分后的工作实绩表现作为干部能否重新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基层一线工作岗位或急难险重岗位上表现突出,取得突出成绩,并得到上级领导认可的同志,影响期满后大胆推荐使用。对处分影响期满,虽能够取得一定工作成绩,但当时犯错主观意识强,造成较大影响,且受到重处分的干部不予重新使用。旗帜鲜明地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2019年以来,经综合分析研判、审核报批等程序,共取消受处分干部重新任用资格2人。三是严格把好“群众口碑关”。充分做好受处分干部群众评价工作,根据日常考核、跟踪回访教育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等方式,对受处分干部的“群众满意度”进行“深度测评”。对群众口碑评价较差的,坚决不予使用,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对群众认可程度高,群众满意的干部,结合其综合表现情况,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积极推荐使用,切实选出一批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着力营造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2019年以来,该市共重新提拔任用受处分干部20人,及时为敢担当有作为的受处分干部注入“强心剂”,同时也有效激发了各级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实干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