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4月28日,东方公安交警大队实名曝光一批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名单,请广大驾驶人按时办理审验业务,未办理审验的驾驶员请勿驾车上路。
东方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对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处罚。连续三个周期未参加审验的给予降级处理。
如需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可在“交管12123”APP办理。审验教育流程: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登录”→从首页点击“更多”→“学习教育业务”→"审验教育申请",请点击选择网络教育(在一个记分周期记分1-8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或现场教育(在一个记分周期记分9-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持有校车资格的驶人或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