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文昌法院法官严世棉再次到文城镇红庄村委会回访,当得知生活困难的陈某3个年幼女儿的户口已经成功落户到僚家李村,他终于了却一桩长期盘亘心头的“大事”。
2014年初,因丈夫患病早逝,僚家李村村民陈某申请3个年幼女儿随其户口“非转农”落户僚家李村,文昌市公安局作出“不符合户籍管理规定,不予办理”的告知书,陈某和女儿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文昌市公安局对陈某的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2015年底,陈某再次向文昌市公安局申请3个女儿“非转农”落户仍未获批准,陈某及女儿不服再一次诉至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期间第三人红庄村委会及僚家李村始终未签署同意入户意见。
该案历时长,过程波折,又是关乎基本民生问题,法院对此慎之又慎,考虑到陈某家境极其困难,本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建议红庄村委会、村小组主动与陈某家庭沟通协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积极接纳其落户申请,严法官多年来坚持回访,促进问题解决。不久前,僚家李村村民小组终于同意并接受了陈某3个年幼女儿的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