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2022年第四批行政处罚案件。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共计75起案件,其中,定安翰林兴盛槟榔青果收购站、定安海丰农业有限公司、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明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4人被罚款合计83.9万元。
据商报记者统计,因管理不当,3月1日,定安翰林兴盛槟榔青果收购站被罚款350000元。因私设暗管,3月28日,定安海丰农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08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因生产废水超标排放,3月10日,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33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因未批先建,4月18日,海南明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此外,因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3月8日,王某霞、林某彬分别被罚款44000元,吴某清、蒋某红分别被罚款20000元。上述4人均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