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一大队执勤组联合派出所警力在225国道两院卡点开展路检过程中,查处一起货车超员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16时24分,一辆车号牌为琼ARJ2**的轻型厢式货车进入卡点执勤民警的视线,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核载2人的驾驶室内居然坐了3人,超员50%,安全带已成摆设,极易威胁到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面对违法事实,驾驶员林某春交代,他们系海口华盛达贸易有限公司的送货员,从海口开车到老根的时候顺路捎带了一个人,准备一起前往那大镇,以为超一人“挤一挤”就好了,殊不知已违法。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林某春及乘车人作出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超员载人的严重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林某春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林某春表示深刻认识到货车超员载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会吸取这次深刻的教训,今后将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