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带领多名船员在禁渔区内使用23毫米网眼捕鱼被海警抓获。4月18日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刑。
2021年8月22日下午,黄某驾驶渔船带领5名船员从海口市新埠岛码头出发前往文昌市抱虎角附近海域(属于禁渔区)进行拖网作业。18时许到达目标海域后,黄某指挥船员将网目尺寸为23毫米的拖网放入海中进行第1次拖网作业,期间黄某负责驾驶船舶并指挥其他船员下网作业,其他船员根据黄某指令放、收网及整理渔获物。第一次拖网捕捞作业结束后随即进行第2次下网,然而就在23时许,被正在巡逻的海警发现。其中一名船员见状将2张正在作业的网具砍断沉海,并指使其他船员把船上渔获物全部抛到海里。海警随即强制登船检查并当场扣押新渔网网囊2张。
经鉴定,船上所使用渔网最小网目尺寸为23毫米,小于国家规定的最小网目标准(40毫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经审理,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黄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