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和活动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有序恢复部分公共场所营业和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歌舞娱乐场所、酒吧(演出场所)以外,即日起有序恢复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游泳池、电子游戏游艺厅、棋牌室、电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严格按照“预约、限流、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落实扫“健康码、行程码、地点码”、佩戴口罩、测温、通风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共场所,要依法依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我市将根据最新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相关防控政策,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原标题:最新消息!儋州发布关于部分公共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和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