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海南省的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构建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澄迈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
举报对象都有谁?怎样提供线索?有什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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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象
(一)酒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未查验入住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地点码并如实登记旅客信息的,擅自承办超过规定人数的婚宴、活动、会议的。
(二)居民小区未按规定对重点地区和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报备的。
(三)KTV、酒吧、棋牌室、网吧等密闭性活动场所在疫情防控重点期间要求暂停营业后仍擅自经营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其他在管控范围内小区居民拒不配合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
(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文体活动、体育赛事、公期、婚丧嫁娶不遵守防疫规定规模过大的。
02
线索提供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澄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管组值班电话,举报线索内容须包括被举报地址及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事项等详细情况。
03
奖励标准
举报人反映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奖励。
04
有关事项说明
(一)线索提供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二)接报后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将联合进行实地查证,经查证属实且属于本地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可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三)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线索的,只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四)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
(五)对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澄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时间由澄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告。
举报人提供线索,请拨打澄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理组值班电话:0898-67628110。
(原标题:【疫情防控】@澄迈人,发现有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快来举报,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