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划定范围和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秀英区
(一)封控区
长滨一路7号亚特(国际)会议中心;
(二)管控区
1.长滨东四街1号、3号大院,长滨东五街专家公寓(幸福家园);
2.滨海大道215号天地凤凰城。
二、琼山区
(一)封控区
振发横路24号凤翔花园A区5栋。
(二)管控区
振发横路24号凤翔花园。
三、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每户限1人错峰取物。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街道(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调整,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