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通知!临高推行扫“地点码”通行管控措施

时间:2022-04-22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扫“地点码”通行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临高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有效破解公共场所人员流动情况不清、健康状况不明等难题,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22年4月3日起在全县推行扫“地点码”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进入重点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通过“海易办”移动端(APP、小程序)以及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描张贴的“地点码”。

二、扫“地点码”通行适用于本县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行核验。重点场所包含:学校、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公共场馆(含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等)、酒吧餐饮、宾馆酒店、健身休闲、旅游景点、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宗教活动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含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密室脱逃、游戏游艺厅等)、服务场所(含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医疗机构、培训机构、快递末端网点、厂企、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含渡口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包含: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等。

三、重点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经营业主应当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地点码”,并派专人引导、督促出入重点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扫“地点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

四、重点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经营业主应当按照防控管理要求,认真核验人员“扫码通行”信息,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拒绝该人员进入,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或镇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防控部门应立即按照防控管理要求启动管控措施。

五、各镇、县指挥部各专项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指导、督促辖区及辖管行业部门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实行出入(乘坐)扫“地点码”通行制度。

六、对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经营业主以及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拒不执行扫“地点码”措施要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临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98-28355880)或12345热线。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地点码”申请流程

一、登录海南健康码,点击“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图标(图1),选择“生成地点码”(图2)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二、在信息填写页面,如实填写对应的信息,公共交通工具填写车牌号,点击“提交”按钮(图3),生成地点码(图4),点击二维码,选择“保存图片”保存到手机,打印后张贴在入口醒目位置。

(原标题:通告!临高4月3日起推行扫“地点码”通行管控措施!)

  • 上一篇:又一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国能远海航运入驻海口江东新区
  • 下一篇:最新!临高公布21个核酸检测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