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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子女申报贫困户 琼中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例

时间:2017-07-07

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一村干部发放扶贫物资刁难群众

2016年9月7日,中平镇政府发放扶贫物资肥料,由于黎明村委会部分贫困户有事未能到镇政府领取,黎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业军便代替村民李某清等5户贫困户到镇政府领取肥料,每户6包。当天下午,李某清接到王业军电话赶到黎明村委会领取肥料时,王业军认为李某清来得太晚,于是只给李某清发放了3包肥料。镇纪委介入调查后,王业军才将其余3包肥料发放给李某清。2016年11月,王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一村干部子女申报贫困户

黎母山镇大保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王君日之子王某岱,系黎母山镇林业工作站护林员,每月领取工资及补助合计1700元。2014年10月,王君日通过自筹资金新建一幢面积为130平方米的平顶房,并以王某岱名义申请获得危房改造补贴款1.8万元。2015年12月,王君日在未与王某岱分户的情况下,向王仕周等4名大保村“两委”班子成员提出将王某岱纳入贫困户名单。2016年11月,王某岱的贫困户资格被剔除。

2016年12月,大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仕周,村委会副主任王君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保村党支部委员王梅金,村委会委员刘阳明和时任村委会委员王明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琼中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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