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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返(来)昌江人员主动申报的通告

时间:2022-04-22

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好昌江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加强对上海市返(来)人员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防疫事项通告如下:

一、于24小时内完成14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抵琼人员排查须采取的措施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

(二)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采取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3月26日0时以来抵琼人员补齐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自3月30日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抵琼人员须采取的措施

(一)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要求近期有上海旅居史的返(来)昌江的人员严格落实主动报告制度,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并按上面的要求落实措施。如有疫情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报告电话:26622072)。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

2022年3月30日

原标题:关于上海市返(来)我县人员主动申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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