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奶茶店,近期,澄迈王某平被罚款5万元。
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1年10月18日,该局执法人员接到海南12345的投诉举报后,前往澄迈县福山镇福山路316号王平奶茶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面积约70平方米,经营场所大厅摆放有茶桌11张,正在对外经营开放,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没有看到悬挂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件,立即要求经营者王某平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件,但王某平无法提供。
商报记者注意到王某平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今年2月28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王某平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