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而是选择“抄近道”肆意横穿,殊不知人在路中穿,危险随时来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为。近日,一女子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三亚交警吉阳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认定该女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2月27日18时42分许,在三亚榆亚路,当事人孟某珍由北向南横向跑过机动车道时,与正在从榆亚路往山水国际方向由当事人唐某志驾驶的琼BF***8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孟某珍受伤及车辆部分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孟某珍未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且在机动车临近时加速横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唐某志无过错行为。
三亚交警吉阳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认定当事人孟某珍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唐某志在此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那么行人过马路应该注意什么呢?
1、有信号灯的路口,切勿闯红灯
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时刻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
2、无信号灯的路口,切勿抢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3、切勿翻越栏杆
有些人为了省事儿就冒险走“捷径”翻越护栏。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更会使自己的生命安全遭受巨大的威胁。
4、不追逐打闹,不低头玩手机
过马路时不要嬉笑玩闹,也不要低头看书或玩手机,这些行为随时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