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公司现金收入和支出,自己有赌博的“爱好”,又面临着高额的信用卡债务,海南一家公司的出纳最终将手伸向了公司的资金,挪用了190万余元。近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该出纳有期徒刑6年。
陶某松,男,现年37岁,海口人。2006年5月开始,陶某松应聘到海南某农资开发有限公司任出纳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陶某松利用其负责管理农资公司现金的收入和支出的职务便利,陆续挪用公司备用金、货款、客户交纳的仓库租金和电费共计1901590.8元。并将其中14.06万元用于归还自己信用卡的透支款,其余挪用资金均用于赌博活动。其挪用的190万余元至今尚未退还。
2016年11月1日,陶某松主动到海口市公安局凤翔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