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野生荔枝树2男子被批捕
近日,东方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收购了野生荔枝树的犯罪嫌疑人符某护、符某辉。
经查,2016年12月6日,犯罪嫌疑人符某护、符某辉以营利为目的,两人合伙以32000元的价格在东方市江边乡俄查水库旁向同村村民符某忠、符某孟收购野生荔枝树(方木),意欲以64000元的价格卖给万宁市“阿兵”。次日,犯罪嫌疑人符某辉叫朋友符某帮忙驾驶货车将收购的木材运输出去出售,运至东方市东河镇登飞岭公墓路口时被林业局护林员查获。
经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派技术员对被非法收购的木材调查评估:木材树种为野生荔枝树,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木材板方材积为7.05立方米,换算活立木蓄积量为16.78立方米。
目前,涉案木材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