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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男子深夜突然回家撞破妻子偷情 将情夫砍成重伤

时间:2017-04-18

深夜突然回家撞破妻子偷情

挥菜刀致人重伤获刑3年

29岁男子追进卫生间

在外干工的重庆男子熊某(男,现年29岁)深夜回家,迎接他的是妻子与人偷情不堪入耳的声音。被熊某堵在屋里的情夫躲进了洗手间,熊某进屋后一气之下拿起菜刀,猛朝情夫脸部、背部等砍去,将对方砍成重伤。近期,熊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海口市龙华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判后,熊某不服上诉,海口市中院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熊某是一名建筑工人,与妻子租房在海口龙华区。因工作性质,熊某经常在外地干活,有时候一连几个月都不回家,妻子叶某则独自在海口生活。2014年12月份起,叶某与男子谢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其后二人保持情人关系经常约会并发生性关系。

2016年3月9日晚21时许,谢某知道熊某外出到儋州市某工地后,便来到海口市龙华区某村熊某的住处与叶某约会。当晚23时许,熊某在没有跟妻子打招呼的情况下,突然从儋州市某工地回到家中。迎接他的,却是妻子与他人偷情不堪入耳的声音。谢某随后敲门,听到敲门声,屋内的声音停了,但没有回应。熊某下楼找房东拿了钥匙试图打开房门,但发现房门反锁就试图撬窗进入。

在撬窗时,叶某从屋内打开房门,其间谢某担心被熊某发现故躲在洗手间里。熊某进入屋内发现其老婆叶某躺在床上,并发现洗手间的门被反锁打不开,熊某强行拉开洗手间的门后发现谢某躲在里面,熊某非常愤怒,遂从家中拿起一把菜刀将谢某的头部、背部、手部等多处砍伤。

经海口市龙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谢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谢某受伤致右顶骨、枕骨多发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某无视国家法律,持菜刀故意伤害他人头部等身体部位,致被害人谢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熊某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害人谢某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可以酌情对被告人熊某从轻处罚,龙华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熊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判后,熊某不服上诉。海口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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