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通过媒体道歉
7月31日21:20分许,吴某驾驶一辆棕色起亚SUV,在海口高登东街某ktv附近的斑马线上将骑电动车的王女士撞倒在地,当时王女士左脚脚踝受伤流血。事发后,吴某下车后质疑王女士是故意碰瓷讹钱,并踢打王女士。周围群众见状立即报警。
随后,吴某企图驾车离开现场,在倒车途中不慎撞到了后面的汽车,海口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由于吴某已被辖区派出所带离,交警立即勘察现场并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及时对吴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并抽取血液送检。经鉴定,吴某血检结果酒精含量为20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调查,吴某40岁,无业人员,事发当晚吴某和朋友从海口兴丹路吃饭后驾车回家,吴某称吃饭期间喝了2杯高度白酒,其对酒后驾车撞人一事供认不讳且懊悔不已,并通过媒体向受伤的王女士道歉,现身说法警示其他驾驶人引以为戒,杜绝酒驾。
目前,吴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