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制开锁工具入室盗窃,被群众抓住现行,目前,该男子吴某华被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7年2月1日0时20分许,吴某华进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某单位宿舍楼的503房内,入户盗窃被害人梁某米身份证一张、房门钥匙一串。
当日0时40分许,吴某华再次利用自制开锁工具及塑料卡片打开同栋宿舍楼的402房门,入户盗窃被害人郑某福和王某敏现金人民币645元、一部平板电脑、三部手机、两张身份证,后被返家的郑某福及其他群众发现并抓获,郑某福报警后,公安机关到现场抓获吴某华并当场缴获被盗物品。经鉴定,被盗窃的三星平板电脑价值人民币667元;华为手机价值人民币162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原标题:海口:自制开锁工具入户盗窃被抓现行 男子获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