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海口一对夫妻向他人借款40万元。这笔钱,直接转给了在外省的弟弟账户。可是,弟弟后来不还钱还失联了。如今,夫妻二人被债主起诉到秀英区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支付利息。
杜先生和妻子如今都已退休。夫妻俩说,当时他们是为弟弟出面借的钱。“他在外省做大生意”,杜先生夫妇认为,作为家人,他们应该支持弟弟。于是,在弟弟开口借钱时,他们虽然拿不出那么多钱,还是出面找了沾亲带故的陈先生借钱,这一借,就是40万元,夫妻俩写了借条,与陈先生约定了利息,之后,40万元直接转给了弟弟。
最初,弟弟还有转钱回来给杜先生,让他还钱给陈先生。“到了2015年的时候,他就没还钱了”,杜先生夫妇说,陈先生后来找他们还钱,但他们没那么多钱还,便一直拖着,“后来,我们也联系不上弟弟了”。前几天,杜先生被债主陈先生起诉到了法院。对于自己成为被告,夫妻俩觉得很“冤枉”。
但是,欠条上写的是他们的名字,陈先生认为,他按照杜先生夫妇要求,把40万元转入指定账户的,因此与其有借贷关系的是杜先生夫妇。至于杜先生辩称钱是借给弟弟做生意,陈先生认为那是他们兄弟之间的事,与他并没有关系。陈先生还说,杜先生夫妇是有还钱能力的,其家里有房有车,但就是不愿还钱,他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