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罪被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生效后却一直不缴纳……近日,屯昌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存款,顺利执结一宗罚金案件,这也是屯昌法院第一例成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案件。
被告人吴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某未缴交罚金,法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海南高院“点对点”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但查询到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有存款。因支付宝账户暂不支持线上控制,执行人员积极联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该账户存款的扣划事宜,最终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存款,让“老赖”的财产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