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就白马井镇“琼儋渔13095”船在2017年7月第4号台风“塔拉斯”期间未及时回港,导致有关部门耗费公共资源,该局对“琼儋渔13095”船处以3万元罚款及教育,并责令整改。
据了解,今年7月台风“塔拉斯”袭来,儋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防台风工作部署,通过北斗监控平台向本市所有海上渔船发送第4号台风“塔拉斯”气象预报、预防信息。接获信息后绝大部分渔船已按要求回港避风,北斗监控平台显示唯有“琼儋渔13095”船仍在海上,于是立即并持续多次单独向该船发送信息,要求该船立即返港避风,但经多次发送后,该船没有回复北斗信息,也没有返航。后经省海上搜救中心协调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海洋石油685”船迅速前往施救。7月17日零时23分,该船在海洋石油685船的护送下,安全抵达崖州中心渔港。
针对琼儋渔13095号渔船的处罚决定,儋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船主处罚金3万元整,并停发该船3年油补。鉴于该船无证擅自捕捞作业,停产整顿,暂缓半年办理该船的渔船证书。责令该船立即返回船籍港进行整改,对船舶所有人李某某及船员责令参加法制教育学习15天。
原标题:渔船主台风天擅自出海,叫都叫不回不拿自己和别人生命当回事,拿他没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