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交“占位费”就扎轮胎?
海口滨濂村的收费行为遭质疑;物价部门:设收费停车场需审批;海垦街道办:将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滨濂村委会、滨濂村护村队联合贴出的公告
本报讯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海口滨濂村委会、滨濂村护村队8月3日联合贴出的一份公告称,原来属于免费的停车区域需要每月交纳100元才可以使用。昨日上午,滨濂村护村队队长黄子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收费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村内的道路交通秩序,另一方面该笔费用将作为补充工资发给护村队队员。记者廖自如实习生宋少茁/文记者李志良/图
村委会及护村队联合贴出收费公告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滨濂村走访发现:滨濂村内各民房、电线杆上都张贴着《关于滨濂村车辆及收费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当地居民对此议论纷纷。公告第二条规定:需要长期停放的车辆,按每部车辆每月交费100元的标准执行,定期由护村队上门或到护村队交费,愿意交费的,村护村队专人收费,不愿意交费的,由护村队劝其离开,本村不提供长期免费和无偿服务的停车场。
记者看到,公告由滨濂村委会、滨濂村护村队联合发布,落款时间为2017年8月3日。记者在附近发现了一张“海垦街道视频监控免费停车位”提示牌。
记者发现,在滨濂村狭窄的小街小巷间建有各类民房上百栋,这些民房或年代久远,或近年修建,高矮新旧各不相同,布局比较散乱。每栋民房的外墙上都贴有一块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出了房东姓名、照片、卫生评级和具体门牌号地址等相关信息。
部分未交费居民的车辆被人扎破轮胎
对于在滨濂村里停车要交费一事,居民周先生说:“这种收费太不合理了,本来在这里停车是不收费的,凭什么贴张公告就可以收费了?”周先生称,为对停车收费表示抗议,他已将自己的车停在别的地方。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数名居住在滨濂村的车主在其爱车上发现一张写有“每辆车每月交纳100元车辆占地费,不交费者通知过后三天,后果自负。”字样的纸条。在收到该纸条的第5天,因为没有交费,车辆轮胎不知道被什么人扎破放气。
护村队队长:所收费用叫作“占位费”
昨日,海口滨濂村护村队队长黄子伍告诉记者,上述收费公告是护村队所张贴的,收费一事属实。今年7月,根据《滨濂村自治管理条例》规定,经滨濂村委会召开的滨濂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作出对滨濂村停车位收费的决定。黄子伍说,滨濂村的居民多数是外来租住人员,本村村民居住在此的占比很少。由于租户越来越多,车辆随意停放、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现象愈发严重,为维护村民及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护村队才决定对停放车辆实施收费管理。
黄子伍称,来此地办事临时停车的并不收费,本次收费只针对有长期停放车辆需求的居民。另外,无论是租户还是村民,都需要遵守公告的规定,他本人已交纳费用。黄子伍介绍,收费标准由7月份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收上来的钱主要用于给护村队队员发工资。现在护村队共有50余名队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而现在村委会并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停车费是护村队队员工资的补充来源。由于护村队规划的停车位并非停车场,该费用应叫作“占位费”,即车主交费仅是租用车位的使用权,护村队不对车辆提供标准停车场式管理服务。
对于“海垦街道视频监控免费停车位”提示牌一事,黄子伍解释称:那个牌子是街道办设立的,指的是电动车在此免费停放,机动车并不在免费停放的范围内。
物价部门:设立收费停车场需要审批
海口市物价局龙华监督检查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部门对于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确有明确规定,前提是先到交警部门办理设置收费停车场的审批手续,再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对此,黄子伍解释说,他们不属于停车场收费,滨濂村护村队收的是车辆在滨濂村的“占位费”,他们不对停放车辆的安全承担责任。
海垦派出所副所长伍仁军表示,对于滨濂村停车收费一事他已了解,停车费由滨濂村委会、滨濂村护村队自行收取,派出所未接到滨濂村收取车辆“占位费”的备案材料。
对于有居民反映的怀疑护村队队员扎破车胎放气一事,海口市海垦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符策伦表示,街道办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如果附近居民遇到过车胎被违法扎胎放气的情况或有相关线索,可以到街道办或派出所说明情况和提交证据。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街道办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