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多次盗窃被抓入狱,日前,又因盗窃同事手机被判刑。
2016年10月10日23时许,被告人何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村委会沙豆村一民房内,趁同事陈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放在床上的1部酷派手机盗走后离开。因该手机有密码,无法开机,被告人何某某在经过琼州大桥时将该手机丢弃于桥底。2016年10月19日被告人何某某被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77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何某某退赔被害人陈某某被盗财物损失人民币13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