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用棉花充当肉松”谣传事件中被谣言中伤的食品摊贩向屯昌县食药监管局赠送锦旗。
据了解,5月18日,屯昌县食药监管局接到举报称美食街某摊贩制作寿司使用的肉松内有棉花,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置,后查明投诉不属实。但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感官鉴定时被梁某焕(男)和李某玲(女)偷拍视频后在微信平台传播,并造谣称“屯昌县美食街某摊贩做寿司用棉花充当肉松被查”,该视频和传言传播迅速,造成了不良影响,摊贩经营者王大兴被迫歇业,一家数口失去经济来源,在出租屋里一筹莫展。
事发后屯昌县食药监管局迅速介入处置,在省食药监管局的指导下,协调屯昌县公安局对造谣传谣者进行追查,造谣者梁某焕和李某玲被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介绍,屯昌县食药监管局处置该谣传事件时行动迅速,措施得当,及时在大型户外LED屏播放辟谣声明,造谣者被处罚后又迅速制作海报在全县主要公共场所张贴,最大程度地消除了该事件的负面影响,为被谣言中伤的经营者王大兴恢复了声誉。
“屯昌县食药监管局心系群众,不但维护每一个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同时也维护每一个守法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是真正的食品药品安全卫士。”王大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