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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通报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8名党干部获处分

时间:2017-08-23

近日,屯昌县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8名党员干部获处分。

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南吕镇东岭村原包点组长陈益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望交,村党支部委员莫吕茂、黎国辉等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黎某清以村民黎某雄名义,申请并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

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屯城镇大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江,社区党支部委员、负责该居委会危房改造工作的叶秀雄,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莫某照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万元。

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屯城镇岳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王家协,岳寨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梁定标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条件的莫某史家庭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违规领取了扶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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