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程某饮酒后驾车等红绿灯时在车内睡着被公安民警查获。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7年4月14日下午15时,程某在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使至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某酒店路段等红绿灯时在车内睡着,随后被公安民警查获,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0mg/100ml。经鉴定,其血样酒精含量浓度为175mg/100ml。
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程某当庭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