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用渔船运输、贩卖毒品7公斤 “90后”毒贩海南受审

时间:2017-08-24

22日上午,海南一中院在澄迈县法院对罗某策、马某锦、吴某广等6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仅罗某策一人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就高达7公斤。庭审现场持续了9个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90后”毒贩利用渔船

从广东运毒品到海南

据公诉机关指控,“90后”罗某策在2015年6月找到被告人吴某雄,要吴某雄驾驶自己的渔船到广东省徐闻县海安镇白沙湾帮其运输毒品,并与吴某雄约定了运费结算方式。从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雄前后4次帮助被告人罗某策从广东徐闻运输毒品回海南,累计运输毒品2800克。

2016年1月20日,罗某策再次前往广州徐闻县购买毒品,此次罗某策共购得10块毒品,之后其电话联系吴某雄,让其开船接自己跟毒品回海南,但是因为海南正在禁海期吴某雄的船没有办法出海。于是罗某策到徐闻县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小轿车,并将10块毒品藏匿于该车驾驶员位置的脚踏板底下,准备用小轿车将毒品运回海南。2016年1月22日23时许,当罗某策驾驶的小轿车乘船到达海口市秀英港后,罗某策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干警当场从其驾驶的小轿车内缴获10块毒品可疑物,经鉴定这10块毒品可疑物共净重3527.49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据悉,罗某策于2015年12月曾从陈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4块海洛因共计1400克,并于该月某晚将50克海洛因卖给被告人林某芳,得款17500元。罗某策还曾将一包重约12.5克的海洛因卖给蒙某雄,得款2880元。

出租屋里开毒品“超市”

各类品种一应俱全

2015年12月22日,被告人黎某瑰电话联系被告人吴某广,让其帮忙介绍购买毒品。在吴某广的带领下,黎某瑰从马某锦处购得700克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并将该700克甲基苯丙胺运回三亚分销。随后黎某瑰又于2016年1月29日在海口购买了3包甲基苯丙胺,黎某瑰在将上述毒品运回三亚的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黎某瑰身上缴获了3包毒品。

2016年1月23日公安人员在澄迈县老城镇抓获马某锦,缴获现金21.39万元,并从马某锦家中衣柜里缴获10包毒品可疑物。

除了介绍购买毒品外,吴某广还在自己的出租屋内开起了毒品“超市”,出售各类品种的毒品。2016年1月27日,吸毒人员谢某全、周某佑打电话给吴某广要求购买毒品,但是吴某广没有接听他们电话。之后,吴某广的马仔将谢某全、周某佑带到吴某广租住的房间里等待。后公安机关在该房间内将谢某全、周某佑等4名吸毒人员及吴某广的马仔抓获,并当场从被告人吴某广租住的房间里扣押了46包毒品可疑物。当日20时许,公安机关在澄迈新老城镇某网吧将被告人吴某广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策、马某锦、黎某瑰、吴某广、林某芳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贩卖毒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吴某雄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为牟利非法运输毒品海洛因达2800克,其行为触犯法律,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陈述阶段,6名被告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及家庭带来的危害,他们向法官表达了悔过之意,希望能够获得从轻处罚。

海南一中院审理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

“90后”毒贩受审

用渔船运输、贩卖毒品7公斤

  • 上一篇:澄迈环保问题整改启动问责 约谈17人行政拘留1人
  • 下一篇:看好自己的手机! 万宁一男子借同事手机盗刷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