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号)上午10时,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大港村路口附近的一处积存转运砂石堆积场里,该场负责人梅振勇一边带领着工人拆除堆积场内的设备,一边指挥着将砂石运上卡车。与昨天愁苦面容不同,梅振勇脸上有了笑容,因为他的这些砂石有了“下家”。
8月22日晚,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陵水移交了第十二批群众举报件,其中一件涉及这家企业存在扬尘、噪声污染等问题。接件后,陵水各相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这家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就擅自生产,属于违法生产。有关部门责令其关停,自行拆除相关设备,恢复土地原状。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要立行立改,但是也不能盲目地‘一刀切’。我们要在能够达到整改效果的同时,综合考虑多方面,实现保障民生和环境保护双赢。”陵水在部署环保督察工作时这样强调。
针对梅振勇的砂石堆积场,考虑到其只作为存放地点,没有生产行为,以及搬运砂石较为费力,该县环保局给梅振勇3天时间,限期8月25日前拆除设备、工棚及清理堆放的砂石。这意味着,他有时间联系周边建筑工地收购砂石以减少经济损失。
据了解,一方面,陵水“零容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一些企业、个体户从违法违规转向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另外,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之前移交关于陵水椰林康洁洗涤中心存在噪声污染、乱烧木柴问题的举报件,该县在要求其限期整改的同时,考虑到该企业主要承担陵水及周边市县多家宾馆酒店的洗涤业务,并解决该县近百人就业问题,要求环保、国土等部门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制定搬迁方案,及早搬离居民区。
“由于法律意识较薄弱,不少企业经营者在生产中未重视环境问题,导致出现违法行为。作为执法人员,我们不能‘一刀切’,要考虑到群众的利益,稳妥地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陵水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本报椰林8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