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关于琼海市塔洋镇联丰村存在小规模养猪养鸡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件后,自8月20日起,琼海市塔洋镇组织该村开展为期10天的全面整改行动。截至今天,全村已有15户养殖户完成整改,有20户正在整改当中。
8月19日晚,琼海市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举报件,反映琼海塔洋镇联丰村委会将水库出租养鱼,污染水质;辖区内很多小规模养猪、养鸡农户,每户自建化粪池,废水外溢,散发臭味。接件当晚,塔洋镇委、镇政府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
经调查核实后,塔洋镇组织该村开展全面整改:对无圈养的养鸡户,责令其统一圈养;对符合选址条件、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养猪户,责令限期整改;对选址不当或影响较大的养猪户,责令其搬迁,对拒不搬迁的,将请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