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一中院在陵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人胡某金因伙同村民持木棍分别对被害人卓某、王某二人肩部、腿部等处进行殴打,而后卓、王两人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胡某金潜逃多年终被抓获并出庭受审。
据了解,2012年7月27日,被害人卓某、王某到陵水某农场山上偷盗槟榔,被村民发观并抓住,在山上,被告人胡某金伙同胡某专、符某、杨某新、吉某、杨某平、唐某、谭某(均已判刑)等人,用手、脚、木棍对卓某、王某持续殴打。期间,被告人胡某金持木棍分别对卓、王二人肩部、腿部等处进行殴打,卓、王二人在被押下山途中再次遭到其他村民殴打,被赶到的公安民警制止,后卓某、王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经鉴定,卓某系钝器打击四肢、背部、臀部软组织大面积挫伤出血,最终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王某系身多处遭受钝器外力打击,损伤范围广,引起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次日,另案被告人胡某专、杨某新、吉某、符某、胡某专经传唤到案,并接受了法律的制裁。2013年8月26日,另案被告人唐某被抓获,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案发后,被告人胡某金批捕在逃,公安部于2013年2月19日在网上对其追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2月27日,胡某金在陵水火车站广场外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近日出庭受审。
庭审当天,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现场庄严肃穆。胡某金对其伙同村民持棍殴打致他人伤势过重死亡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法庭上深深忏悔自己的行为,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