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件,反映一家废品收购站污染问题。接件后,该县连夜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措施。
29日早上,由环保、市政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深入实地展开核查。经核实,该废品收购站位于屯城镇昌发三路,距离居民区较近,由于露天安放废品,一下雨便会臭味四散,滋生蚊虫,影响居民生活。同时,调查组发现该废品收购站不符合设点收购的相关要求,并超出经营范围违规收购废品。
对此,调查组责令立即停业整改。鉴于该收购站的回收废品较多,将由县市政局免费提供场所,要求其两个月内对储存废品进行搬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