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少年由于缺少父母管教,走上了贩毒的道路,日前,该少年陈某某被秀英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月19日,陈某某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某商业城旁,以600元的价钱将1小包“K粉”卖给购毒人员王某某。双方交易完成后,即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陈某某身上缴获毒资600元和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从购毒人员王某某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1小包。经鉴定,被缴获的毒品疑似物检测出二甲基砜成分,净重16.37克。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某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在庭审过程中,秀英区法院了解到,陈某某父亲整日饮酒,不理家事,母亲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陈某某生性顽皮,好讲义气。其法制观念淡薄,抵制力差,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对此,秀英区法院希望通过本案的审判,陈某某能痛改前非,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当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希望陈某某的监护人从中吸取教训,在忙于生计时也应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