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以来,澄迈县对督察组每日的交办件坚持随交随办,确保案不过夜,在边督边改与自查自纠之下,8月10日至9月5日,该县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件105件,已完成整改89件,县信访平台接到群众举报件109件,已完成整改65件。“澄迈经验”获得了海南省环保督察联络组交办案件落实组的认可。
候案、包案
党政领导深度参与案件跟进落实
据悉,为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的整改,该县实行分管县领导候案制、县领导包案制和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制。其中分管环保的县领导每天驻点候案,第一时间对交办件开展研究部署,明确包案县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现场调处人员,每个交办件均有包案县领导负责跟进处理。每晚,该县交办件落实组召开未办结交办件推进会,协调和部署存在问题。对18个重点关注的举报件,该县党政领导均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督办。这样一来,澄迈县从办案制度与流程上保障了举报件案不过夜、权责清晰、行动迅速。
以藏龙福地小区臭气污染的投诉为例。对这个在第一批群众举报件中反映的问题,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包案领导赴现场调查督办,责令临近藏龙福地小区的农药仓库迁移、垃圾填埋场规范进场垃圾管理,确保垃圾当天进场当天填埋,同时责令渗滤液处理站对产生臭气的氧化塘限期整改,逐步实现臭气源消除目标。
自选动作、自查自纠
借督察之力补环保欠账
要下力气补齐环保短板,就要敢动真格、啃“硬骨头”。借中央督察之东风,澄迈县举一反三,结合县信访平台每日受理的投诉案件,开展砖厂、橡胶加工厂、海岸带环境卫生等情况大排查,将”自选动作”连同”规定动作”一同分案部署和整改。
据了解,在自查自纠期间,澄迈县已取缔拆除1家未完善手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砖厂和1家分厂;责令澄迈鸿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仁兴美梧村民橡胶加工厂、皇华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橡胶加工厂停业整顿;严厉查处中兴橡胶加工厂违法排放废水污染物行为,罚款20万元,行政拘留其法人代表;约谈了雷公岛海滩垃圾整治不力的14人……截至8月底,该县自查举报件92件,已办结88件。
同时,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不干事、不负责、不履职”、推诿扯皮行为以及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组建的问责组同步开展责任追究,截至9月5日,已约谈23人(企业负责人3人),立案侦查3宗、行政拘留3人。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我们来说,既是压力,也是难得的动力,澄迈县上下联动,从机关到基层形成合力,借此举一反三,处理好环保短板,把以前欠账补上,将有力推动澄迈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澄迈县环保局局长王哲能表示。
建立长效机制是环保整改的重要一环,澄迈县目前已编制了长期遗留坑洞的生态修复规划、海岸带环境整治计划,建立沙滩环卫巡查和日常保洁制度,并着手开展瑞溪、大拉、福山人工湿地修复工作,助力环保督察整改实效长久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