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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题失职!海南五指山澄迈各一名干部被问责

时间:2017-09-1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4批)》

环保无小事,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传导的一大信号。对于边督边改中发现的干部失职行为,五指山市、澄迈县日前向社会公开典型问责情况,涉及两件群众举报件,两名干部被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驻海南开展工作期间,有群众反映,五指山市通什镇福安居委会什翁村雄力砖厂占用水田建厂房,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和粉尘,废水通过排污沟排入附近小溪已有两三年,投诉多次,政府以罚代管,效果不明显。

五指山市有关部门经查,群众反映属实。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于8月7日切断该厂生产用电并贴上封条,市国土资源局督促当事人按《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由于在这一问题中,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符益雄,未尽到巡查监督、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的职责,造成该砖厂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4.56亩建设生产厂房。9月8日,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符益雄诫勉谈话处理。

据澄迈县群众反映,金江镇名山村山朝村民小组一塑料垃圾加工处理厂,其排放的污水对周边农作物造成很大影响,厂房外囤积大量垃圾,腐烂滋生虫蝇,产生臭气,周围植被破坏严重。

经查,今年3月,名山村山朝村民小组的四级网格员林志勇开展环境监督巡查时,就已发现该塑料厂的污染问题,并向名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尤农汇报。林尤农获悉后,没有将这一问题上报到金江镇美亭责任区,导致塑料厂污染环境的问题长期存在。由于林尤农不正确履行职责,涉嫌违反《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十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目前金江镇纪委已对林尤农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原题:因在群众举报的环保问题上存在失职行为五指山澄迈各一名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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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7件

截至今天(9月13日),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四批57件群众举报件中,经调查处理,已依法办结17件,正在办理40件。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于11日和13日向我省移交第三十二批、第三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共计55件,涉及92个问题。

经核实,在第二十四批57件群众举报件中,情况属实25件、部分属实27件、有待核实1件;情况不属实4件,按办结统计。

此外,《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4批)》全文内容可在海南省政府网站、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网站、海南日报客户端等网站上查看,或扫描二维码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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