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赖某伙同朋友利用汽车信号干扰器,趁着家长接送孩子时在幼儿园门口拦截锁车信号实施盗窃。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8岁的广西男子赖某有多次盗窃前科。2017年3月13日上午8时许,赖某伙同黄某(另案处理)在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某幼儿园门口路边,由赖某使用汽车遥控干扰车主锁车,黄某进入车内盗窃财物的方式,先后从杨某的白色丰田汽车内偷走iphone6S金色手机一部、黑色手提包一个;从费某的白色奥迪汽车内偷走女士单肩包一个,二人盗窃得手后逃离现场。
赖某逃至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美源日月城路段时被群众抓获,民警赶到后从赖某身上缴获作案工具汽车遥控干扰器一个,扣押到其盗窃所得财物总共价值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