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打人的男子被警方控制。(视频截图)
9月17日上午,记者从万宁市公安局获悉,两名男子涉嫌醉驾、故意寻衅滋事,当地警方已对此展开立案调查。两人或面临数罪并罚,将在近日内由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在事发当天,万宁检查院关已向当地公安机关询问此事,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加大力度侦破案情,受伤的万宁市公安局兴隆分局政委陈景雄、万宁市公安局兴隆分局局长卓清川伤情鉴定结果也将在近日内公布。
事发后,经抽血鉴定,崔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系醉酒驾驶。根据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交警大队调查,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崔某和杨某已被万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依据我国新交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万宁当地公安正在加大侦破力度,对案情展开调查,两人或在近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当地公安机关也将在近期内公布调查结果,依法将涉案人员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