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对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志仲镇原党委书记钟灵(已退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钟灵在担任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志仲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钟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钟灵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海南省纪委)
钟灵个人简历
钟灵,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海南乐东人,大学文化程度,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09-1975.09乐东县路线教育工作队资料员、副组长
1975.10-1985.02乐东县黄流公社黄西大队党支部书记
1985.03-1990.04乐东县黄流区公所办公室资料员(其间:1986.03-1989.02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0.04-1991.04乐东县永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991.04-1993.02乐东县抱由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3.03-1998.03乐东县永明乡委书记、乡人大主席(其间:1993.09-1996.0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03-2007.01乐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7.01-2011.03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1.03-2013.02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
2013.02-2016.06乐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志仲镇党委书记
2016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