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凌晨,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夜查“四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中,查获一辆运输河砂的超载货车,而且该车号牌能自动收放,且安装在后车灯下。执勤民警当场依法将该车查扣。
据了解,驾驶人刘某驾驶这辆鲁HW2911号牌的重型牵引货车,从乐东九所码头装载河砂前往三亚海棠区磊华搅拌站,行至G98高速藤桥互通路段时,被正在执行夜查行动的执勤交警拦停。民警注意到该车前号牌突然闪光,上前查看后发现了异常,车牌能够通过控制“变脸”。此外,该车后方的号牌安装在后尾灯下,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存在严重超载的嫌疑,经核实,该车核定载重质量为31.8吨,实际载重75.38吨,超载比率高达137%。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暂扣该车,并对驾驶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超载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1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记18分,驾驶人刘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将被降级。
下一步,三亚交警将对用车单位三亚海棠区磊华搅拌站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不得雇佣超载车辆,限期改正;并将情况通报给三亚市海棠区交安局和三亚市安监等部门,督促企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