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陵水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国道361线卡点执勤时,查获一辆上路运载货物的报废车,并当场实施了扣押和处罚。
2日上午1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琼C23020的重型自卸货车,拉载着货物从民警设立的执法卡点经过,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在检查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自称行驶证忘记随车携带,只提供了驾驶证。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该车辆信息,发现该车辆因多年未参加车辆检验,已被网上注销,属于报废车辆。
经询问,驾驶员胡某承认了该车是一辆报废车,花了2.3万元从别人手中购买而来,平常就在村里转运沙子,不敢开上路,事发当天抱着侥幸心理开上路运了一些环保砖,没想到不久就被查处。
当天,交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胡某扣留机动车、一次性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报废车因达到报废年限,零件老旧,如果继续使用将影响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