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定安交警对海汽集团定安分公司企业法人文某被依法处以5000元的重罚,原因是该公司下属5辆客运车辆在1个月内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9月15日,所属辖区海汽集团定安分公司的琼C3901、琼C35049,琼C35228三辆中型普通客车超员20%以下被定城中队执勤民警查处;9月22日,海汽集团定安分公司另一辆琼C39115中型普通客车超员20%以下在雷富线1公里处被定城中队民警查处;10月2日,亦所属海汽集团定安分公司的琼C38551大型普通客车超员20%以下被定城中队民警查处。
针对以上情况,定安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2、3款和《道路交通安全发实施条例》第72条第二款,对经处罚不改的公司主管负责人开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成为定安交警首张针对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罚单,产生了强烈反响。
定安交警提醒:驾驶员驾车上道路行驶时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运输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问题人”驾车、“问题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