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罚款2000元,记12分,学习考试六个月后就可以重新拿到证,而我却得从头开始,又要重新报名考取驾驶证,以后再怎么样我都不敢酒后开车了。”10月16日一大早,庞某来到洋浦交警支队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时,一脸无奈的说道。
10月10日晚,洋浦交警支队在洋浦大桥设卡点检查到庞某驾车进入卡点时,民警隐隐闻到一丝酒味,为了进一步得到证实,民警对庞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庞某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查,庞某刚考到驾照还不满一年,属于实习期间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了相关条例。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庞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做扣车的处罚。
据执法民警介绍,如果拿到驾驶证满一年实习期已过,则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但庞某是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性较大,遂作出上述处罚。据了解,此次庞某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被洋浦交警支队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尚属全省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