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偶遇中学老师梁某某,梁某某谎称可通过不正当方式帮助吴某某进教育系统工作,并收取四万余元的好处费,但是该名人民教师却因此锒铛入狱。日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民教师以帮助学生找工作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
在2015年下半年某日,被害人吴某某在海口市某茶座偶遇中学时的老师梁某某,提及大学毕业后还没就业的问题,梁某某称可以帮助在教育系统找到一份工作。在此后的四个月内,梁某某以帮被害人吴某某找工作为由,先后四次骗取吴某某共计人民币45600元。梁某某将骗取的钱全部用于自己花销,没有帮吴某某找工作。之后,吴某某多次联系梁某某,已要不回自己的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琼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梁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其诈骗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该老师梁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