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业务生矛盾
她怒砸冤家豪车报复
砸完后傻眼……
砸错车赔6万7获刑
本来一怒之下的砸车报复,海口一“90后”砸车后却傻眼了:她砸错车了。为此,她不但要赔偿6万多元的损失,还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海口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
“90后”美女小陈与同行的另一女子笑笑(化名)在业务上存在竞争,双方争抢之下产生了矛盾。小陈心生不满之下,决定向笑笑报复。2016年5月28日23时30分许,小陈来到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外滩中心小区保安亭对面公路边,持铁锤误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路虎牌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天窗玻璃、车前盖部位、车身两侧车面砸坏,并用手将车辆的左右后视镜、前后车牌掰坏。
一番折腾下来,小陈觉得自己解气了。她以为,自己砸的是笑笑的车。可等到车主报警后小陈傻眼了,她误砸了被害人崔某某的车。
经海口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毁坏的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67033元。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海口龙华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小陈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崔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达成了民事和解。2016年10月中旬,崔某某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庭审中,小陈的辩护人表示,小陈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且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小陈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惩处。鉴于小陈自愿认罪,赔偿受害人损失获得谅解等情节,龙华法院对小陈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