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文昌市召开全市脱贫攻坚通报会议,通报近期督查扶贫攻坚系列案件,部署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文昌市委宣传部供图)
11月1日下午,文昌市召开全市脱贫攻坚通报会议,通报近期督查扶贫攻坚系列案件,部署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据悉,2017年文昌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3个,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4093户16488人实施全覆盖帮扶,年计划1947户7920人和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截至10月23日,已脱贫退出贫困户1728户7082人,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88.75%。
会议要求,针对文昌市纪委、审计部门以及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各镇、各帮扶责任人要再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本月拟开展的动态调整工作,全面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各镇要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力度,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加强扶贫政策学习。各镇对贫困户产业扶持的资金投入要保持稳定,公司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要持续合作。各帮扶责任人要加强扶贫政策信息方面的宣传。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力度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贫困村道路、安全饮用水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五网”建设全覆盖。
会议指出,文昌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帮扶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要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产业帮扶,加强造血功能,以有力的措施、端正的态度、严实的作风打好这场脱贫攻坚战。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各镇(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全面开展核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进工作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